為了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,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,更好地完成押運任務,特制定本預案。
一、組織指揮
領導小組設總指揮、副總指揮、成員。總指揮:由總經理擔任,負責整個事件處置工作。副總指揮:由副總經理擔任,負責調動人員,調配車輛,武器裝備及現場指揮。成員:由大隊干部(除一人值班外),辦公室主任,財務部經理擔任。
1、大隊干部:根據指揮員的指令,按分工開展工作。
2、辦公室主任:負責后勤保障,做好應急分隊的護具和車輛等準備工作。
3、財務部經理:負責醫療保障和對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的應急處置等。
二、力量布置
1、應急分隊人員各大隊3至4名,替班員擔任,由一名副大隊長負責帶隊。
2、指揮車:湘××、湘××。
3、應急分隊:湘××、湘××。
4、防暴槍9至12支、子彈90至120發,備用殺傷彈150至200發。
5、運鈔車一輛、駕駛員一名、修理工一名。
6、事故拖車一輛、駕駛員一名。
7、機關人員沒有參加處理突發事件的,在機關內待命。
8、其他根據事件情況安排。
三、突發事件的處置
1、押運途中。車長應沉著、冷靜,迅速報警,報完110后按下GPS報警鍵并用通話器報告:“搶劫、搶劫、搶劫”。沒有安裝GPS報警器的車輛,用手機給指揮中心或是大隊領導報告,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接到報告后迅速向公司領導匯報,同時組織押運員利用車內有利位置進行反擊,并視情況命令駕駛員將車開到附近公安機關或安全地帶,車長組織押運員進行反擊的同時,回答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的問話,并報清被搶路段、行駛方向、歹徒人數、使用武器等情況。如車輛被控制或破壞無法行駛時,車上人員應堅守崗位,嚴密控制車門、車窗,盡可能拖延時間,等待增援。如果歹徒逃跑,車長及時向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報清歹徒逃跑方向、相貌特征、所乘交通工具型號、顏色、車牌號碼等。增援人員到達現場后,車長向指揮員匯報情況,協助開展工作,并保護好現場。
2、款車到達目的地,押運員警戒完畢后,款箱未下車。車長應迅速組織押運員利用身邊的有利地形地物進行還擊。如果車長是駕駛員,事前應指定一名押運員在現場臨時指揮。駕駛員迅速按GPS報警鍵并用通話器報告:“搶劫、搶劫、搶劫”。沒有安裝GPS報警器的車輛,應用手機給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報告,與此同時迅速把車開到附近公安機關或安全地帶,并回答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的問話,報清被搶路段、網點、行駛方向、歹徒人數、使用武器等情況。如車輛被控制或破壞無法行駛時,押運員應堅守警戒崗位,嚴密控制車門、車窗,同時給歹徒以猛烈地打擊,盡可能拖延時間,等待增援,以確保安全。如果歹徒逃跑,車長及時向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報清歹徒逃跑方向、相貌特征、所乘交通工具型號、顏色、車牌號等。增援人員到現場后,車長向指揮員匯報情況,協助開展工作,并保護好現場。
3、款車到達目的地,押運員警戒完畢,款箱正在交接。車組人員利用身邊有利的地形地物進行還擊。根據實際情況,掩護業務員將款箱送進金庫并要迅速上鎖或送進業務單位安全門,駕駛員迅速按下GPS報警鍵,并用通話器報告:“搶劫、搶劫、搶劫”。沒有安裝GPS報警器的車用手機報告,同時密切觀察周圍情況,并回答問話,報清被搶地點、歹徒人數、使用武器等情況。如歹徒被擊退逃跑,車長及時向指揮中心或大隊領導報清歹徒逃跑方向、相貌特征、所乘交通工具型號、顏色、車牌號碼等。增援人員到現場后,車長向指揮員匯報情況,協助開展工作,并保護好現場。 |